2010年8月10日 星期二

高雄縣臨床心理師公會第三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一、時 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十六日(星期五)下午六時三十分整

二、地 點:春天樂園(高雄縣鳳山市文濱路77號)

三、應出列席人員:14人。

四、出列席人員簽到:如會議簽名單

五、主 席:陳理事長筱萍 記 錄:李嘉齡

六、主席致詞:(略)





七、會務報告: 陳理事長筱萍
(一)首先介紹目前列席之會務人員。
(二)目前有關自殺者遺族工作坊、八八水災災後災民後續心理重建活動及三山定點服務等工作仍繼續運作中,還需各位理監事和會員鼎力相助與支持,特別感謝各位辛勞。另8/7日將與衛生局辦理「性加害人個案」研討會,屆時相關事宜會再通知大家。
(三)等下新任理事們工作分組時,請思考一下參與組別之服務內容與簡單說明對未來工作之展望。另為達到能充分傳達會員意見與儘量顧及各會員權利義務,請討論是否每位理事各選六位會員,然後持續聯繫與關懷這些會員。

八、財務報告:
截至今日為止,公會會員共五十七位,本年度已繳會費者有三十七人,尚有二十位會員未繳交會費;990701新舊任理事長交班時公會結餘款為二十一萬零六百一十三(210,613)元整,近因辦理會址及負責人遷移異動,故扣除搬家(1500元)、添購電話一具(含延長線一條2668元+379元)、文具一批(含刻印章、公文掛號費等1520元)等費用,目前公會結餘款尚有二十萬四千五百四十六(204,546)元整。

九、工作分組:
(一)在職教育組:由劉銘雄理事與莊慧姿理事負責擔任。
工作展望:未來辦理各項在職教育,將依臨床業務發展,希望能平均分佈在各領域,兼顧各會員之需求。
(二)外展(公關宣傳)組:由黃宇達常務理事、陳信吉常務理事及林家如理事負責擔任。
工作展望:希望未來能將公會的服務觸角延伸到更廣區域如工商業、學校及社會等領域,作更多更好的服務。
(三)資訊組:由彭奇章理事、李仁宏理事及李昆樺理事負責擔任。
工作展望:為了確保每位會員都可以收到公會發佈的消息,除了做會員聯絡資料(含電話與email)的更新外,也許可以朝訊息分級制(如緊急或不緊急等分類),依訊息之急迫性與重要性作分級並發出(方式分為公文書、部落格、email及網路簡訊等四種)。

十、討論事項:

(一) 提 案 人:陳理事長筱萍。
案 由:關懷會員方案。
說 明:為達到能充分傳達會員意見與儘量顧及各會員權利義務
辦 法:每位理事各選6~7位會員,分別進行聯繫與關懷,並適時將會員之訊息、異動與意見帶回公會彙整、處理和回應。
決 議:通過,依辦法執行。

(二) 提 案 人:陳信吉常務理事。
案 由:當透過公會有對外演講機會時,是否應讓對公會有付出的會員有優先權?
說 明:同案由。
辦 法:當有單位團體透過公會來邀約急需公會提供演講講師時,由外展組來處理這些演講邀約的權宜與指派。
決 議:由信吉常務理事下次會議提出具體辦法再議。

(三) 提 案 人:陳理事長筱萍。
案 由:是否要續聘名譽理事長。
說 明:目前因第二屆理事長及理監事已卸任,名譽理事長鄭明倫副局長聘任日期亦已到期,故是否繼續聘任?
辦 法:依高雄縣臨床心理師公會組織章程(中華民國93年7月11日通過)第二十八條辦理。
決 議:繼續聘任鄭明倫副局長及聘任黃正仁院長為名譽理事長。

(四) 提 案 人:陳 靖常務監事。
案 由:建議每季理監事會議時,提報財務收支明細狀況。
說 明:若能每季提報,不要等到期末會員大會再提報,可清楚了解本會財務運作狀況,有效執行各項運算。
辦 法:請秘書協助彙整每季累計之財務收支,並對照年度預算設立表格說明經費運用程度。
決 議:請總幹事於下次理監事會議做財務的報告。

(五)提 案 人:李仁宏理事。
案 由:公會是否與高高屏精神醫療網葯癮戒治研討會合辦?
說 明:屏安醫院將於99年8月24日受高高屏精神醫療網之邀承辦葯癮防治研討會,欲與高雄縣臨床心理師公會合辦。
辦 法:如說明。
決 議:通過。

十一、附 註:預計下次理監事會議召開時間 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下午六 時 三十 分整。
地點:春天樂園(高雄縣鳳山市文濱路77號)

十二、散 會:晚上 八 時 五十 分

理事長:陳筱萍 記 錄:李嘉齡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