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9日 星期三

論病計酬下,心理師得證明自己的價值才有未來

台灣DRGs明年上路 住院給付不再以量計酬 中廣新聞 2009-12-08 陳映竹

心理師的碎碎唸:
DRGs, 也就是俗稱的「論病計酬」制度終於還是要上路了,這樣的制度會對整個醫療生態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還在未定之數,至於精神科,雖然健保局表示尚不納入此一制 度,但究竟這是暫時的,還是永遠都會是這樣卻很難說,所以以精神科為主要工作場域的臨床心理師們在慶幸之餘,還是預作準備比較好,而要預作準備,便先得要 知道到底DRGs是什麼,且若是此一制度實施在精神科,又會對臨床心理工作造成怎樣的影響。

首先,DRG是「住院診斷關聯群(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的縮寫,乃指依據一般醫療慣例,就病患的診斷、年齡、性別等條件設定其給付標準,換句話說,對同一診斷且性別年齡等條件相當的病人,不論 你花了多長的時間治療他,又做了多少的檢查或處置,拿到的都是一樣多的錢,如此對付錢的健保局的好處是能避免現行「論量計酬」做越多賺越多的醫療浪費,反 之對拿錢的醫院來講,則是能用越少的資源(成本)來治療好一個病人利潤便越大。

所以要分析此一制度將有哪些的影響,便得要從成本與療效的角度來分析,例如一般來說,住院的成本高於門診,於是醫院為了避免病人經常且長期的住院,將會重視在預防醫療跟復健醫療上的投入,而體現在精神科,便是居家治療與職能復健等的比重將會增加。

而除此之外,在住院的部份,則會開始精算每項醫療處置對療效的貢獻度,如果有某項醫療處置療效有限而成本又高,便很可能在此一制度下被屏棄,對此臨床心理師當有所警覺,因為毫無疑問的在精神醫療當中,心理師由於從事的是「手工業」,其成本可不低,而在此高成本之下,若沒有相應的療效證據來支持此一付出,那臨床心理師對醫院的價值將大為萎縮,甚至不予聘用都不是沒有可能的事。

故而,在醫院工作的臨床心理師為了避免自己被邊緣化,一是需要在預防與復健上多下 工夫,積極參與這些領域的工作,以實際的作為證明自己在避免病患再次住院上的作用,同時也得要努力藉由實務研究來支持自己在哪些住院或門診病患的治療上有 良好的療效,甚至要與藥物治療的成本與療效進行比較,如此方能在現實的成本考量下掙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本文同步刊載於心理師,碎碎唸部落格

3 則留言:

Danny 提到...

這一篇很重要!

在醫院工作的心理師都該要注意DRG實施的進程,因為我相信它必然會影響到醫院內的生態,不未雨綢繆恐怕會死得很難看!

黑心的江湖郎中 提到...

學長:
我同意試著這制度真的很重要!但是這一句:「以實際的作為證明自己在避免病患再次住院上的作用,同時也得要努力藉由實務研究來支持自己在哪些住院或門診病患的治療上有良好的療效...」
我有點淺見,那就是醫院管理階層應該希望心理師能夠讓病患再次住院!但是他要辦妥出院,之後再入院!也就是說~重新開始計價啦!
這時後,如何吸引他回籠住院?也許除了藥物以外,有持續進行中的心理方面的復健治療也許也是一種誘因喔!

Danny 提到...

我不知道出院再入院這一招DRGs會如何因應,不過我猜健保局一定會防,而針對健保局的防,醫院也會有相應的對策......

最後究竟是道高還是魔高恐怕很有得一拼,而咱們心理師夾在道與魔之間,不去調整因應就只有被淘汰的命運